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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百问百答


稿件来源:鼓楼信访局 发布时间:2007-07-17 16:50:3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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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百问百答
南京市鼓楼区信访局
(2005年4月8日)
 
1、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是2005年1月5日经国务院多少次常务会议通过的?
答: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2、温家宝总理哪天签署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理》?
答:2005年1月10日。
3、信访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答: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怎样做?
答:应当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什么考核体系?
答: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6、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在信访工作中有那些职责?
答:主要有4项职责:一是阅批重要来信,二是接待重要来访,三是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四是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7、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哪里给予奖励?
答: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8、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哪些事项?
答:应当公布: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什么样的信访工作格局?
答: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10、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1、制定《信访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哪些职责?
答:履行6项职责:一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是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是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是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13、哪些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答: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信访信息系统,并怎样?
答:并与上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15、信访人可以持什么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答: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
16、哪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答: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17、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哪些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答: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
18、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哪里提出?
答: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19、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怎么办?
答:不予受理。
20、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那些内容?
答: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2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22、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哪里提出?
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23、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几人?
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4、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怎样处理?
答: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5、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哪里提出?
答: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26、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27、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而且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2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多少日内处理?
答:在15日内处理。
29、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应如何办理?
答: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30、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怎样办理?
答: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31、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多少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答: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2、有关行政机关应怎样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答:书面告知信访人。
33、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受理要不要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答:要。
34、信访人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予以登记?
答:应当予以登记。
35、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受理,不得如何?
答: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36、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37、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怎样?
答: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38、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答:应当。
39、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由哪个机关受理?
答:由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
40、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对由哪个机关受理存在争议的,怎么办?
答:由所涉及的单位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41、应当对信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由哪个机关受理?
答: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
42、对职责不清的信访事项,由哪个机关受理?
答: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4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是否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
答:可以。
44、接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后,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怎么做?
答: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
45、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怎么处理?
答: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46、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怎样?
答: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
47、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时,不得怎样?
答: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48、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49、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否应当回避?
答:应当回避。
50、信访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哪些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答: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51、信访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哪级政府规定?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2、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怎样答复信访人?
答:书面答复。
53、信访事项经调查处理后,有哪个机关答复信访人?
答: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书面答复信访人。
54、信访事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予以支持,迅速处理。
55、信访事项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56、信访事项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不予支持,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57、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办结?
答:60日内办结。
58、信访事项情况复杂的,最多可以延长多少日办结?
答:30日。
59、信访事项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必须由谁批准?
答:必须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60、信访事项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是否需要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答:需要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61、信访事项办理时间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怎么处理?
答: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办理。
62、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答:30日内。
63、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答:30日内。
64、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是否需要书面答复?
答:需要书面答复。
65、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答:30日内。
66、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答:30日内。
67、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
答: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
68、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答: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69、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不再受理。
70、信访事项复核机关是否可以举行听证?
答:可以举行听证。
71、信访事项复核机关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是否可以向社会公示?
答: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72、信访事项复核机关举行听证所需时间是否计算在30日复核期内?
答: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30日复核期内。
7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是否应当督办?
答: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7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是否应当督办?
答: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7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是否应当督办?
答: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7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应当这样处理?
答: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7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应当这样处理?
答: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78、收到信访工作机构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多少日内书面反馈情况?
答:30日内。
79、行政机关未采纳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建议的,是否应当说明理由?
答:应当说明理由。
8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8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怎样处理?
答: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82、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对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对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5、对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6、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不按规定登记,造成严重后果的,怎样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7、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怎样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8、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行政机关在受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怎样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89、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怎样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0、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怎样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怎么处理?
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怎么处理?
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9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怎么处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打击报复信访人的,怎么处理?
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信访人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6、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怎么处理?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7、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98、信访人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99、信访人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100、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101、信访人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102、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何时施行?
答: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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