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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南京籍毕业生 可将档案寄回原籍

2016-07-18 08:56 信息来源: 南京日报 访问次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  肖姗  实习生  吴兴)  7—10月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入职的高峰期。南京人才市场近日提醒毕业生,在前来办理报到、档案托管与户籍落户手续之前,先在网上查询档案到达与否。

    未就业的南京籍毕业生,可告知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回原籍:原老五县及原大厂区生源的,可派遣至对应的江宁、浦口、高淳、溧水、六合及南京化工园等区级与园区人才服务中心;原市区生源的,可直接派遣至区人才服务中心。

    已与南京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先和单位确认档案存放机构,并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再持毕业生推荐表至南京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回学校办理派遣转档手续。

    未在南京就业或就业单位不予管理员工档案的,档案去向可咨询学校或原籍人才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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